辨识和控制磁力起重危险源法条及浅析
一、最新《检验规则》将“电磁吸盘”纳入了首检、定检、修检、型检规定
“不能目测”属性只有通过“首检”“定检”“修检”“型检”才能被辨识和控制,这是特种设备监管 起重机械安全性能的重要措施。由认证机构实施检验检测可以有效保障检验检测结果的公信 度;“首检”和“型检”可以有效地截断“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定检”可以督促和监控产品持续“合 格”;“修检”可以监控修复后产品仍然“合格”。
(一)2016年7月1日起实施的TSG-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下称《定检 规则》)第五条和TSG-Q7016-2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下称《修 检规则》)第四条都规定:将“重物与起重机械承载钢丝绳(或者链条)联结起来、以实现吊 运目的的”“电磁吸盘”应进行检验。《定检规则》H4.2规定:“电磁吸盘”等应由检验机构进行定 期(首次)检验。 《定检规则》C4.1一般要求(1)规定:“对各类起重机械的主要零部件(包括吊具、钢丝绳、滑轮、开式齿轮、车轮、卷筒、环链等),除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检查磨损、 变形、缺损情况,并且判断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外,对吊具、钢丝绳、导绳器还应当检查是否满 足本规则C4.2~C4.4的要求”,而C4.2(1)规定:吊具“电磁吸盘”应检查是否符合“悬挂牢固可靠” 要求。表C-2规定: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 缆索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的“定期检验(不含首次检验附加检验项目)适用项目”均包括“C4.2” (即悬挂牢固可靠)。
(二)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的TSGQ7002-2019《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则》(下称《型检 规则》)H4.3.1规定:专项试验中的电磁吸盘的性能试验应“按照相应专业标准和设计文件要 求进行”。《型检规则》K6.1.9和K6.1.10条规定:电磁吸盘应测量“绝缘电阻”、“线圈绕组耐压”; G6.8规定:电磁吸盘应检查停电保磁系统。 GBT33545-2017《起重电磁铁通用技术条件》7.3条给出了起重电磁铁型式试验的周期和具体方法。
(三)JB/T10687-2006《永磁起重器》8.3条规定“永磁起重器在每使用一年后,应送至 永磁起重器性能检测认证机构及其委托单位进行性能和安全性复测,以确保使用安全”。
二、“悬挂牢固可靠”相应的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
1、TSGQ0002-2008《桥式起重机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六十六条和GB6067.5-201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五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6.2.5强标条款均规定:电磁吸盘应配置停电 保磁系统并进行维护,确保停电或内部控制故障时电磁吸盘能够续电。
2、由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等单位牵头编写,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2020 年01月01日发布并实施的T/CMISHA2001-2019《磁力起重装置安全技术规范》团体标准,为 永磁起重器、起重永磁铁、起重电磁铁(电磁吸盘)、起重电永磁铁、液控永磁铁、电控永磁 铁等所有的起重磁铁如何“悬挂牢固可靠”和“性能检验检测”给出了一系列详细可行的安全技术 规范,其中的“额磁试载、满磁吸运”和“安全性能例行检测”安全理念是克服磁力起重作业“隐性 超载”本质性方法。该标准目前已由权威专家评定为“优于”国际国内相关标准水平。
3、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2020年2月1日发布并实施的T/CMISHA1002-2019《机械 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规范》6.3和表C.103《起重机械评审检查表》17条中要求“磁 力起重装置应定期检测,并符合T/CMISHA2001-2019的规定”,首次将起重磁铁作为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审检查的“打分项”之一,为克服磁力起重作业“隐性超载”吹响了冲锋号。
上述两个团体标准是几十位国家鼎级安全专家历时多年的汗水结晶,明显填补了国家法 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克服起重磁铁“隐形超载”方面的薄弱环节。
国标委联〔2019〕1号《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鼓励各部门、各地方在产 业政策制定、行政管理、政府采购、社会管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招投标等工作中应用团 体标准”。
GB/T1.1-2020《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8.6.3.2条把团体标准明确为可引用 “文件清单”。
2020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章《总则》第十条增加了“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团体制定和实施严于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
国认实〔2018〕12号《关于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统一实施的通知》三.2.明确规定“具 有自主创新技术、具备竞争优势的团体标准可申请资质认定”。国家认证审核部门已经给《磁力起重装置安全技术规范》团体标准颁发了“行政许可”资质证书。